美國移民EB-1A和NIW兩者有何區別
來源:未知發表時間:2024年07月15日 13:58:46瀏覽量:
EB-1A和NIW的含義
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是在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別下的一個分類。這個類別是針對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國家級或國際級的聲譽與成就,其成就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杰出專業人才。這些人應是被認為是該領域中出類拔萃的頂尖人物之一(One of that Small Percentage) 。
同時申請人在獲得杰出人才綠卡后,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并且其工作會對美國社會的相關發展,帶來極大利益。EB-1A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也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諾。
國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簡稱NIW)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類別下的一個特例。在正常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申請中,申請人不僅需要美國雇主,而且需有美國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諾,并由其雇主為其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在獲得勞工證批準以后,再由雇主為其向移民局提出第二優先移民申請。
但國家利益豁免申請則是特例,美國政府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對那些為美國國家利益做出或有能力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人士,豁免他們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諾要求及漫長繁瑣的勞工證申請,使他們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獲得綠卡。
02、EB1A和NIW的相似之處
1、無語言及年齡要求;
2、無行業限制、雇主擔保要求;
3、無資產規模、投資及就業要求;
4、一步到位直接獲得10年美國永久綠卡;
5、一人申請,可攜帶配偶及未滿 21 周歲的未婚子女同時移民。
03、EB1A和NIW的區別
1、類別不同
EB-1A是杰出人才移民,屬于美國職業移民的第一優先類別。而NIW是國家利益豁免移民,屬于美國職業移民的第二優先類別。
2、申請條件不同
EB-1A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在國家或國際上獲得了持續的贊譽或影響力,且其成就在專業領域得到了廣泛認可。與此同時,申請人還需證明自己是在自己擅長的專業領域內達到最高水平的少數人之一。另外,申請人還需要證實自己移民后,仍計劃繼續在其能力超群的領域內工作,且在未來能為美國帶來實質性利益。
申請人證明Extraordinary Ability時需要滿足以下 10項證據中的至少3項。
(1)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性獎項;
(2)專業協會會員;
(3)有影響力的媒體報道過申請人及其成就;
(4)在所在領域擔任過評委;
(5)在所在領域有持續獨創性、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在刊物期刊等重要媒體上發表過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在聲譽卓著的工作機構或專業組織擔任重要職務或關鍵角色;
(9)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等的銷售量證明。
NIW適用于高學歷的 (Advanced Degree) 或者各行各業的優秀人才 (Exceptional Ability)。申請人需要先證明自己符合Advanced Degree或者Exceptional Ability,再舉證自己有資格豁免勞工證許可。
其次,通過展示申請人優秀的能力和過往卓越的成績,舉證自我遞交申請比由符合條件的雇主為其遞交申請更符合美國的利益,這是NIW審核獲批的關鍵。通過大量的成功案例分析,NIW的申請類別青睞高學歷人士,尤其是有博士學位以上的學歷成就申請NIW更具優勢。
高學歷(Advanced Degree)的要求如下:
(1)擁有美國大學的碩士及以上學歷;
(2)擁有外國大學的碩士及以上學歷;
(3)擁有美國或外國同等大學的學士學位,并同時擁有5年以上的專業相關領域的工作經驗。
證明自己具備優秀的能力 (Exceptional Ability),以下7項至少滿足3項:
(1)在科學、藝術、和商業領域得到過專業學習,有學歷認可;
(2)有相關職業的從業資格證;
(3)是一些專業領域協會的協會會員;
(4)之前的雇主能夠證明有十年以上的相關領域的工作經驗;
(5)服務報酬、工作待遇能夠體現出特殊能力;
(6)在業內有過業內人士、政府組織、以及專業協會、商業組織都認可的成就和重要貢獻;
(7)能夠證明申請人在本領域成就的其他材料。
3、審理進度和綠卡排期不同
EB-1A是美國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A類,NIW是美國基于就業類移民的第二優先類別,從屬于EB2的一個子類別。兩個類別均有排期,EB-1A目前排期1-2年,NIW排期4年左右。相比其他項目來說,這兩個項目的排期相對較短。
4、適合人群不同
EB-1A適合文藝體類的演員、藝術家、商業領袖或體育方面優秀的人士等;NIW適合高學歷或科研,學術領域等各行各業的優秀人才。
04、總結
EB-1A和NIW看起來大致相同,也都是非常理想的美國綠卡申請路徑,選擇哪一個主要取決于申請者自身的情況和需求。如果申請者有卓越的職業成就和高度的國際聲譽,EB-1A無疑是最快速的道路。如果申請者雖然沒有顯著的卓越成就,但其工作和研究對美國具有重要的國家利益,那么NIW是一個很好的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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