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溫暖——希臘移民局新規解讀
來源:金陽光留學移民發表時間:2023年05月09日 11:29:48瀏覽量:
受疫情影響,并且為了有效控制未來新冠病毒的蔓延,希臘移民局從3月13日至4月10日期間,暫停向公眾提供服務,但此期間申請人的居留證件將繼續有效。
隨著全世界各地疫情的不斷發展,希臘政府發布了包括停課、“出行禁令”等一系列強有力的防控措施,展現出了不同尋常的理性、科學、嚴謹、務實和高效,相對于歐洲其它國家,有效地防止了疫情的大面積爆發。
當然,希臘仍然是那個愛琴海邊溫暖的國家——除了給受到疫情影響的國民發放800歐元的補貼以外,對于在那里的外國人,希臘也展現了她溫情的一面:希臘政府又發布了“第12889_2020號部長令”,對外國人居留相關業務進行了緊急規定,延長了各類居留續簽業務的有效期。
延長居留許可、普居卡和永居卡有效期——希臘第12889_2020號部長令
-
2020年2月11日至3月11日期間到期的、根據第4251/2014號法律或第106/2007號總統令簽發的居留許可,以及2020年3月12日至5月12日期間到期的居留許可,在目前情況下都可以自其各自的有效期起延長最多五個月(最遲到2020年10月12日)。
-
3月12日之前到期的、根據4251/2014號法律第8和9條簽發的居留許可(“藍色簽證”)以及4251/2014號法律第25條所指的合法居留許可,根據相關規定應在2020年3月13日至5月12日期間續簽的,可以自其各自的續簽失效日期起延長最多五個月,最遲應在2020年10月12日之前續簽。
-
在本決定第1和第2款所指的自其居留權終止之日起直至提出續期申請之日止,這些居留權均視為有效延長。居留權的有效期應自上述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原有效期后的第二天開始延期。
-
根據第4251/14號法律和第106/2007號總統令的規定,根據有關入境簽證有義務在2020年3月12日至4月10日期間提出初次授予居留許可或居留卡申請的第三國國民,有權在2020年5月10日之前提交相關申請。
Covid-19新冠病毒疫情將對希臘投資移民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受到影響的不僅包括來自中國的申請者,世界各地的申請者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對于希臘移民而言,現在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已經辦理和準備辦理的申請者受到的影響最為嚴重。正在辦理的申請人將不得不接受辦理時間的延長,而準備辦理的申請者受到影響更大,如果很多準備工作已經做好,甚至已考察完房產的,都要等待希臘移民局再度開放才能進行下一步。
實際上,很多人擔心的是疫情是否會對希臘未來房產市場產生影響。其實這樣的擔心并沒有太大必要,疫情期間房地產市場的需求很小,也導致了整個市場波動很小,可能價格暫時會有所下降,這對于準備購房的人反而是一個機會。疫情早晚都會過去,作為全球稀缺品的希臘房產上漲的大方向很難發生變化。
我們將會密切關注希臘當地移民局關于未來開放時間及其它政策的消息,并且第一時間通知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