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F-1學生簽證所需要注意的問題
來源:未知發表時間:2023年05月08日 16:24:17瀏覽量:
特殊時期F-1學生簽證申請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面談時,被問到畢業去向怎么辦?
一、簽發F-1給留學生的基本要求:
1. 申請人將在美國從事的必須是學術性(Academic)學習
在學院、大學、神學院、音樂學校、學術性高中、小學或其他學術性機構就讀或參加語言培訓計劃都符合“學術性”學習的要求。“學術性”學生可以攻讀學士、碩士、博士或其他研究生水平的學位,或參加博士后學習。
2. 申請就讀的學校是經美國國土安全局批準有權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
只有經美國國土安全局(DHS)批準有權招收外籍學生的學校才有資格向申請人發放I-20表(即F-1學生資格證書)以證明入學資格。
3. 在公立學校就讀必須遵循相關規定
外籍學生無法持F-1學生簽證就讀美國公立小學,或受政府資助的成人夜校。另外,美國法律也對外籍學生持F-1簽證就讀公立中學(九年級到十二年級)做出了一定限制:時間必須是在12個月以內,同時必須支付全額學費。以F-1身份就讀于私立學校,而后轉學至公立學校或公辦成人教育計劃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將導致F-1學生被驅逐出境。因這種行為被驅逐出境的外籍學生五年內不可再次入境美國。
4. 必須在學校進行全課程學習
一般而言,外籍學生如果注冊入學是為了在正常時間內修完獲得學位所必修的正常科目的課程,就必須進行全課程學習。
5. 精通英語或參加英語語言課程以加強英語能力
學校必須在I-20表格上證明下述內容中的一項:
• 學生符合該學校對英語水平的要求(通常要通過英語入門考試,如TOEFL考試)
6. 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在美國學習期間的全部開銷
很多學生由于不能滿足這一要求而被拒簽。學生必須證明目前他/她有足夠的資金以完成第一學年的學習,包括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7. 必須在美國境外擁有住所并計劃在完成學業之后離開美國
申請人的“真實的非移民意圖”無疑是領事館官員在審核學生簽證申請過程中最為關注的一個要素。很多領事官員坦言,他們認為相當一部分學生簽證申請人去美國的目的是最終在美國工作并獲得綠卡。對于已經申請了移民(例如EB-5) 的主申請人或家屬而言,F-1、學生簽證就變得比普通的困難。
8. 入境后必須在F-1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
外籍人士以F-1身份入境美國后必須在其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被豁免持簽證入境的F-1學生應當在他的I-20表格上所標注的學校就讀。因此,取得F-1簽證后,學生如果更換了學校,必須憑新學校發放的I-20表格辦理新的F-1簽證。
F-1學生入境后,如果不在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注冊,將被視為不符合身份,不被給予任何寬限期(grace period) ,需立即離境。學習開始后,如果教育計劃不適合學生,指定學校負責人會批準學生退出課程學習。此種情況下,外籍學生有15天寬限期用于旅行和離境。未在簽證上所標注的學校進行全課程學習的F-1學生沒有轉學資格,必須申請恢復身份(reinstatement)或回國辦理新的F-1簽證返回美國。
二、在美國境外使領館申請F-1簽證
申請人在準備好所需材料后,通常需要先填寫DS-160表格,向領事館提交申請,同時預約面談。表格建議如實填寫(虛假填報容易遭到背景調查,如若背調所回答內容與申報內容不一致,則會遭到拒簽)
申請簽證切忌緊張,事先要有充分的準備,掌握回答面談技巧,通常我們建議面簽之前多做幾次模擬問答。
領事館官員較注重的一個問題是你完成學業后是否會回國。建議:事先了解你赴美所學專業在本國的發展前景,和本人回國后的工作前景。在回答時有理有據,基本可以說服簽證官。
三、幾個注意點:
120天規定:F簽證只能在I-20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前120天內簽發。
30天規定:所有獲得F或M學生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規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之前30天內才會被準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注證持有人有可能會在入境口岸被拒絕入境。若你I-20上記載的課程開始日已經過期,或你將無法在該日期前到達美國,請要求你的學校或主辦單位在SEVIS系統里更改該日期。 文章標簽: